[轉貼]統治與屈從 - 解讀由貴作品中的虐戀現象(Sadomasochism)-
統治與屈從 - 解讀由貴作品中的虐戀現象(Sadomasoc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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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y Yomi.H ◆
虐戀一詞英文為Sadomasochism,是施虐傾向(Sadism)和受虐傾向(Masochism)二者的合成詞。它的簡寫即我們通常所說的SM。虐戀現象最早發現于17世紀末,首先出現在文學活動和一些商業性虐待服務中。最早的虐戀文學當然首推法國作家薩德(Sade)和奧地利作家馬索克(Masoch)的作品,Sadomasochism一詞即是由心理學家艾賓(Richard von Krafft-Ebing)通過他們的名字創造出來的。
在當時,尤其可追溯至整個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其地下色情文學的一個主要潮流就是虐戀。最明顯的是當時的英國人民對鞭笞的強烈愛好。以至如今歐洲大陸上仍把鞭笞行為稱為英國惡習(English Vice)。
回到由貴,眾所周知,由貴十分迷戀英國文化,其代表作之一《毒伯爵該隱》的故事背景就是十九世紀末期的倫敦。再加上作者本身的創作靈魂從始至終都是一種違反常態,向世俗挑戰的思想,我們稱之為Twisted Mind,笑,所以她的作品總是存在、或是隱喻著一些或多或少的社會性的虐戀現象。
從最明顯的說起,首先是《荊棘公主》。當路易王子闖進魔女之館,他首先看到是穿刺工具和牆上無數的皮鞭。注意他當時說的話:家里有專門的拷問室。“拷問室”作為一種虐戀的必備場所,在那個時期的英國十分流行,每家提供虐戀服務的妓院都會有。而在《白雪姬》中,用大篇幅寫到路易王子的戀尸癖,這也可以算作虐戀(戀物?)的一種表現形式。當然,接下來魔女的M表現太過明顯,這里就不提了。不過有意思的是,在英國,花錢做受虐者的人數要大大高于施虐者。其中以事業有成、穿著體面的男士居多,他們甚至會在報紙上刊登廣告來征求“女主人”去鞭笞他們。鞭笞的興趣在維多利亞時期會如此盛行,一個很明顯的原因是那個時期的禁欲傾向和社會風氣的極度看重端莊。因此他們會認為羞辱是最大的刺激,并進一步使其性感化。
接下來談到《少年殘象》,當艾德第一次到那家俱樂部去的時候,他推開羅爾的門,可以注意到,當時羅爾下面的那個人是以捆綁的形式躺在床上的。虐戀活動中最常見的兩種形式就是鞭笞與捆綁(Displine & Bondage),上面簡單談了前者,這里馬上提到了后者。
眾所周知,艾德的殺人行為脫胎于1888年倫敦的那位著名人物開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這種殘忍的碎尸行為可以說是一種強烈施虐傾向的極致。(雖然現今普遍認為虐戀只是一種“游戲”而不存在真正的傷害)但與Jack the Ripper不同的,艾德還做了一件有強烈S味道的事情──蒙眼,這在虐戀活動中是十分普遍的現象。
《戒音》中的虐戀現象,其主要表現形式是戒音的自毀傾向。如他多次自殺,認為自己是骯臟的,等等。他的受虐傾向根植于俄狄浦斯情結,即戀母情結。少年時代與母親的亂倫(以及親眼看到母親被燒死)導致了他極端強烈的負罪感和自我否定。(曾有人認為“自我厭惡”是受虐傾向的主要動因)與他相似的還有《毒伯爵該隱》中的該隱與吉貝爾,因為做錯事(導致母親死亡)帶來的強烈負罪感使他們長期忍受著父親的鞭笞。這一點后面還會詳談。
同樣有著強烈自我厭惡感的還有《天使禁獵區》中的貝利亞。他的名字含義是無價值。他有強烈的受虐傾向,對路西法的感情是很明顯的虐戀行為。其中包括對方的諷刺奚落及殘酷對待,等等。而無機天使羅潔愛爾這個人物,經常有人會拿他和《毒伯爵該隱》中的吉貝爾作比較,認為二者相似,尤其是在對創世神和馬斯特先生的態度上。“不平等的愛”。但在我看來,吉貝爾從頭至尾都是以受虐者形象出現的。這一點和羅潔愛爾的施虐者形象明顯不同。
在羅潔愛爾開始逆生長以前,他的最常見裝束──皮衣和皮鞭,完全是施虐者的行頭。加上他對他人強烈的控制感和征服欲,這時候的羅潔愛爾是典型的施虐者。而在他開始逆成長后,面對路西法,他開始發生轉變,如對路西法的奚落表現出快樂,甚至最后面對創世神,已經回復到一種強烈的自卑、自我厭惡、自我放棄的態度。根據弗洛伊德的理論,負罪感是由施虐傾向轉變為受虐傾向時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因素。因此,這時羅潔愛爾對“主人”(神)的屈從和吉貝爾有相似的地方,即為了贖罪。
現在來談談《毒伯爵該隱》,我們的重頭戲。這是一部徹頭徹尾的虐戀作品。
首先,它的背景是十九世紀末期的英國,即前面所說的盛行鞭笞的維多利亞時代。在當時,除了大量提供鞭笞服務的妓院外(注意,這里提供的服務是施虐而非受虐),眾多的英國貴族學校都有鞭笞的傳統。從英國公學畢業,尤其是伊頓公學,沒有受過鞭笞的人簡直就是鳳毛麟角。在那個時代幾乎沒有人會認為鞭笞是一種病態,甚至當時許多位嚴厲的校長都是以鞭笞為樂的。而在孩子犯錯之后,如果父母不舍得懲罰孩子,他們會把孩子送到專門的管教所,在那里,會有一位嚴厲的教師專司鞭笞。
前面已經提過,當時社會風氣的極度端莊導致人們的強烈壓抑感,另外,最主要的還是因為鞭笞自古以來就是一種贖罪儀式。在維多利亞時代,天主教在英國的教會經常用鞭笞來懲戒犯錯的教士修女。在現代心理學出現以來,受虐傾向被認為在道德上是錯誤的,在醫學上是病態的,在社會上是有害的,但在宗教中,它卻被認為是一種治療。
在《毒伯爵該隱》中,該隱是作為一種罪惡的象征而誕生的(人類歷史上第一個殺害自己親人的人,見《聖經》),書中充滿了強烈的宗教意識。作為一種救贖,該隱始終認為父親鞭笞他是正確的。而馬斯特(Master),他是始終的領導者,是統治者,他以神的名義洗滌該隱的罪。從鞭笞中他得到快樂,他的施虐傾向比以上提過的任一個人都要明顯許多。這個人物是非常受歡迎的,也許這也就是他的魅力所在。
《毒伯爵該隱》中另一個經常受到鞭笞的人是吉貝爾,不巧他也是馬斯特先生的孩子(養子),因此他遭到的是幾乎同該隱完全相同的對待。前面說過,吉貝爾有受虐傾向。他和該隱不同,他不是馬斯特的親生骨肉,他比該隱有更濃重的對愛的渴望和對父親的依戀。但根據聖經的說法,“神是殘忍而且偏心的”(引自AH殿《皇帝》),馬斯特對待該隱和吉貝爾的方式是不同的。對吉貝爾來說,為了擺脫強烈的孤獨感,疼痛、折磨和羞辱都是他必須要付出的代價。
弗洛伊德提出,在男性的幻想中,被鞭打即是被愛。“我被父親鞭打”變成了“我被父親所愛”。一個被父親鞭笞的孩子相信:父親打我是因為他愛我。所以不難解釋吉貝爾那無數近乎自毀的挑逗行為──他去“打擾”該隱,然后爭得“父親”的責罰。在“被懲罰即是被愛”的邏輯下,他想:盡管我這么壞,還是希望你能愛我。你來懲罰我,就是關注我,就是愛我。──這是一種對愛的極端渴求。
在另一方面,吉貝爾對鞭笞的渴望也是為了自己的贖罪。和戒音不同,他的戀父情結并不十分嚴重,和性沒有太大關系(至少由貴沒寫),他的罪大抵是來自自己本身的犯錯。在Rika殿的《夜》中,曾描寫到吉貝爾的少年,他殺害了自己的母親和姐姐進入迪蘭。雖然由貴并沒有直接交代這段往事,但我們可以從畫面推理,發生這件事的可能性是相當大的。這造成了吉貝爾的負罪感。他認為自己有受懲罰的必要。在書中,吉貝爾是有自毀傾向的,他的自我厭惡導致了他的受虐。他認為,出自父親權利之手的責罰是一種必要,或者可以說,他不是喜歡折磨本身,而是通過忍受痛苦得到受禁忌的不該得到的快樂。用它來交換父親的愛。
另外一點是來自吉貝爾本身的焦慮感,他繃緊的、脆弱的靈魂。對于解除焦慮來說,被懲罰比被愛更重要。一個生理學的解釋是,焦慮造成血管收縮,所以人會感到冷,他渴望溫暖和加快血液循環。而屈從于父親(神)的皮鞭使他得到了這一切。
相似的,《螺子》中也有一位作為施虐者形象出現的父親──連載第三篇中那位社長,其創造機器人的目的就是使他們屈從,做單一的受虐者。而他對待自己兒子的行為和馬斯特簡直同出一轍。
可以看出,虐戀的本質就是統治與屈從,雙方于不同的活動中尋求快感。它可以包括性,但不是必須包括。從路西法&貝利亞到馬斯特&吉貝爾,無一例外的存在著統治與屈從的關系。屈從者通過自己徹底的降服得到對方的愛與關注,同時也就占有了對方,掌握了對方,控制了對方,使對方不能擺脫自己的束縛。這是他的期望,決定了他的命運。變態、傷害、快樂、屈辱,將繼續纏繞著虐戀者,他將承認這些特性,它們就是他的期望,它們就是他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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