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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虐待痛並快樂著?

外嫁女阿蘭身上累累的傷痕無意中給母親發現了,媽媽為此心痛不已。起初她還以為是小倆口打架的“後遺症”,還準備向新女婿興師問罪呢。誰知經過再三追問,事情的真相竟令她驚得目瞪口呆,原來那些暴力行為是她女兒在過夫妻生活時所樂於接受的,並認為只有這樣做才“夠刺激”,“夠味道”。 母親越想越不對勁,懷疑女兒有性心理方面的障礙,於是陪伴她來找心理醫生。經過耐心的交談,醫生從她身上竟意外地牽出另一位性心理障礙患者——其夫李先生的一段隱情: 李先生是國內名牌大學畢業的電腦工程師,原在西北工作,儘管他個性內向孤僻,但技術在當地卻堪稱一流,三年前猛龍過江、南下闖海,經過努力拼搏、慘澹經營,終於在廣州擁有一家自己電腦公司。李工憑著自己的工作條件和技術優勢,在閒暇時更是在網上縱情遨遊,尤其熱衷於“拳頭加枕頭、熱血伴溫柔”的場面,或醉情於“舐糞餘尿、針刺、切割乳房”的網頁,以致越看越上癮,陷進“不可一日無此君”的癡迷境界,成了一條不折不扣的“網蟲”! 在業務蒸蒸日上的同時,李工的感情生活卻是相當阻滯,女朋友談一個“崩”一個,繼同居的女友與其分手後,結婚不足半年的妻子也堅決與他離婚了。外人對此一直大惑不解,直到阿蘭今天的一席話才道出事情的始末:原來李工在性生活時有對性物件施以五花大綁、恣意抽打的怪癖,而且越激烈越過癮——這叫普通女子如何忍受這種“與狼共舞”的殘酷? 但世事有時是難以預料的,“跛腳鷯哥自有飛來蜢”,直到他認識了阿蘭之後,“互補”的需要才使婚姻穩定下來。 像李工與阿蘭這兩種情況,在醫學心理學上是分別稱為性施虐癖與性受虐癖的,兩者合稱為“性虐待症”。 性施虐癖是指在性交前或同時,向性對象施加肉體上或精神上的痛苦,以獲得性快感和引起性衝動(注意不是出於其他目的,也不是為了報復、好奇等);性受虐癖則是指在性交前或同時要求性物件對自己施加肉體上或精神上的痛苦,以獲得性快感和引起性衝動。嚴重性施虐癖患者損毀對象的性器官,甚至見血為快,以致殺害對象或碎屍,謂之“色情殺人狂”,國內外都曾報導過這樣的案例。這類“夜驚魂”式的“雨夜殺手”無疑會給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特別需要我們警惕!從司法精神病學的角度來說,性受虐-性施虐癖是照例判定為完全責任能力的。 學者們認為,性受虐癖的女患者是企圖通過這種象徵“懲罰”的行為方式,以克服或抵消本人在性方面的罪惡感情。 儘管性施虐癖的病因還不大清楚,但在李工身上,我們仍可以看到兩點助長性施虐傾向的不良因素。其一是他的性格。國外有專家認為:“典型的性施虐癖患者常常是怕羞的,被動的,是對婦女有極端偏見的人和痛恨婦女的人。”據阿蘭反映,“大男子主義”在李工身上較突出,經常掛在他嘴邊的是這麼一句話:“娶來的媳婦買來的馬,任我騎來任我打!”其二是網上“黃頁”這種“精神鴉片”對他靈魂的腐蝕。專家們早已指出,暴露於淫穢物品下的觀眾,除產生原發性損害(如導致強烈的性興奮和持續的手淫)外,還可產生繼發性的損害(如對性認識的扭曲和增加對婦女的攻擊性等)。有關研究也表明,應用淫穢物品時間越長,性變態持續時間也越長,淫穢物品應用還促進重複性犯罪。由此可見,及時糾正不良性格傾向,自覺抵制“黃色”傳媒的不良影響,對於促進心理健康發展是有著深遠意義的。 性虐待症患者需要得到心理醫生的專門指導。 最後,需要我們明確的是真正的性虐待症病人,其行為動機也不在於故意使別人或自己受苦,而是這些虐待可使他們喚起性的激動情緒。我們有時還可以看到一些這樣的戲劇性的場面:性施虐癖者在對性對象進行一番“虐待”之後又忙於道歉不迭,並備加關心愛護,以致讓對方啼笑皆非。對素昧平生的陌路異性用刀片、尖針、腐蝕性藥水毀壞其衣服或身體,作案後迅速逃離現場者通常也歸入性施虐癖的範疇。 在正常成年人的性生活中,有時在達到性樂高潮時,雙方都可出現輕度打罵、掐、咬等行為,如果沒有過重的傷害而且不是靠這些行為喚起性興奮的,是不屬於性虐待症的,我們切勿草木皆兵,因為這才是真正的“打者,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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